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上海巴斯德研究所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事假期满超过两周不报到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回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的,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者,必须按时返所。
三、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所外住宿。
四、学生因病请假,须凭医院门诊部证明,外出期间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一周以内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批准;一周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病假超过两个月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寒暑假期间,未能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规定时间内休假的,需要在其他时间休假的,按照换休填写请假表。
五、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需提供有关证明,酌情准假。事假一周以内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批准;一周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按退学处理。
六、学生请假应亲自办理手续,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如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七、学生请假期满,必须亲自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八、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有伪造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九、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以及请假期满而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返所的,视为无故旷学,按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办法以现行政策法规为依据,如遇上级部门规定有变动或出台新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本管理办法由上海巴斯德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学生请假单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学生请假单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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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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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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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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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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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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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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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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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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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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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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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事假□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请假 天。 □其他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请假 天。 □换休,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进行暑/寒假换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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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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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
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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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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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假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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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学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须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经提供有关证明,酌情准假。 2. 一周以内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批准;一周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病假超过两个月者,须办理休学手续。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按退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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