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规定如下:
一、 原则
1.上海巴斯德研究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实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学生有选择导师的权利,导师有选择学生的权利。
2.尽量满足大多数招生导师的招生愿望,合理安排研究组接受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进行实验室轮转的人数。
二、 时间
1.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的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应在两轮实验室轮转结束后进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一般在入学的第一个月月底完成,最晚在第一学年结束课程学习之前完成。
3.外招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一般在入学的第一个月月底完成。
三、 步骤
1.在进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时应填写书面表格,经双方签字后,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师生关系;
2.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应及时发布双向选择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使未落实导师的学生与未落实学生的导师继续进行双向选择;
四、 其他
1.师生关系须经研究所认可后方为正式确立。
2.确立导师关系后,须签订《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3.师生关系确立后,原则上不再改变。师生间发生严重分歧时,由研究所仲裁,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后,报所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 本规定以现行政策法规为依据,如遇上级部门规定有变动或出台新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表》
附件2.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附件1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表
学生姓名 |
申请导师姓名 |
录取类型 |
□硕博连读学术型硕士生 □直博生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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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导师多次的沟通,本人申请以上导师作为我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指导教师。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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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同意接收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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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意见: 同 意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师生双方选择意向明确,填写此表,于规定时间前提交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方为有效选择。
附件2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及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 )相关政策及规定,为明确导师、研究生和研究所三方权责与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导师责任及义务:
1. 是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负责指导研究生提升政治思想修养,培养科研道德与情操;
2. 是一流学科建设、一流教学质量建设的主体责任人。须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与生源选拔,各项教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学位课程、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并达规定年教学时数;分担研究所承担的完成研究所分配的各类教材编撰任务等;承担研究生的阶段性考核、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评定及其他管理工作。
3. 是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经双向选择确定的研究生的培养全过程和各环节。为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提供足量经费,法定的助教和(或)助研金和其他生活补贴。负责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方案,研究生的个人培养与发展计划,并督促、检查与实施;负责指导研究生选课、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研究和学位答辩;参与并指导组建研究生指导小组,并接受指导小组的质询、建议等指导。
二、研究生责任与义务:
4. 研究生应在在学期间,努力将自己锻炼和发展为与学位相称的、有道德操守、有专业技能和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合格的高水平人才。
5. 研究生在学期间须遵纪守法守法,尊师重道。升华品格情操,恪守学术道德,满足国科大和研究所有关获得学历、学位的规定。
6. 研究生须按照国科大及研究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择学科专业,双向选择指导教师;有条件的,须负责组建学位论文要求的导师指导小组。
7.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培养和攻读学位论文过程的全部环节,包括完成学分、学时总数,保证平均学分成绩在良好以上;制定研究计划,确定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中期考核、转博考核(适用于硕博连读)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考评。
8. 须签订并履行师生双方签定的三助岗位任务书内容,完成相应的教学和(或)实验助理等勤工助学任务。
9. 研究生须积极加入国科大和研究所各级组织、学生团体,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学术、公益和文体活动等。
三、研究所责任与义务:
10. 提供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基础条件,保证研究生培养的顺利进行。
11. 监督导师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督促研究生完成相关环节与过程。
12. 对导师、研究生相关违纪违规进行处理。
13. 协调解决导师、研究生履责所需的其他条件和产生的其他问题。
四、其他
14. 三方应履行应有责任与义务,自愿接受国科大相关条例和规范的管理和约束。
15. 学术型硕士生自注册学籍开始,按照研究所硕博连读生培养方式进行,经转博考核合格后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学制采取弹性管理,一般为5年。未通过转博考核的学生将按硕士研究生毕业分流,并申请相应学位。
16. 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或退出硕博连读的,或因违反相关管理条例被勒令退学的研究生,研究所有权收回累计发放的各类助学金,导师有权收回相应的教育和培养的资金投入。
17. 研究生、导师、研究所任何一方因不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产生各类争议或纠纷的,应提交至研究所学位与教育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果,应提交国科大相应部门仲裁。
18. 协议中未尽事宜,任何一方可书面提交研究所学位与教育委员会讨论。
导师签字: 研究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研究生部(盖章)
年 月 日